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险种介绍:
● 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特许经营许可证,经公安部门验收合格,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、合法经营的加油站,均可作为被保险人。
● 在保险期限内,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经济损失,本公司将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:
(一) 火灾、爆炸;
(二) 雷击、暴雨、洪水、台风、暴风、龙卷风、雪灾、雹灾、泥石流;
(三) 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以及外来物体的碰撞损失。
● 在本保险期限内,由于上述意外事故致使油罐、油管、加油机发生火灾、爆炸而造成损失或费用,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,本公司也将依照条款约定负责赔偿:
(一) 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;
(二) 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人身伤亡。
● 发生保险事故后,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、合理的费用,由本公司承担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