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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请投保。当投保人需要对一笔货物申请保险时,可到当地保险公司办理手续。一般先填制《运输险投保单》一式二份。一份由保险公司签署后交投保人作为接受承保的凭证;一份由保险公司留存,作为缮制、签发保险单(或保险凭证)的依据。保险契约即告成立。 投保的形式有以下几种:
(2)投保人因时间紧迫,可口头或以函电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,如获允准,保险也生效,但事后要补交投保单。
(3)业务量较大的外贸公司,为简化手续,节省时间,投保也可以发票、出口货物明细单或货物出运分析单、报关单的副本代替。
(5)凡陆运、空运出口到港澳地区的,可使用“联合凭证”,由投保人将“联合凭证”一式四份,提交保险公司。保险公司将其加盖联合凭证印章,并根据投保人提出的要求注明承担险别、保险金额和理赔代理人名称,经签章后退回三份,自留一份凭以统一结算保费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