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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市火灾昭示公众责任险势在必行
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08-03-16 点击:

  乌鲁木齐市德汇国际广场大火已基本被扑灭。大火造成5人死亡和巨额财产损失。(1月6日新华网)

  我们知道,如果德汇商厦和商户都没有购买保险,灾难损失除了财政必要补偿外,只能由受损企业和商户自己扛着了。大火再次警示,推行公众火灾责任险非常必要。

  近年来,各地都在推行公众火灾责任险,但由于并非强制推行的险种,加之商家投保意识较差,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,从而造成“政府热心,商家漠然”的局面,公众责任险投保率非常低。反观国外,公众责任险一直被发达国家政府所充分利用,据了解,目前美国的责任险保费收入已经占到总保费收入的45%;俄罗斯、韩国等国家也都已经立法强制公共场所投保该险种。

  去年“两会”期间,有政协委员提案建议修改现行“消防法”,明确规定公共营业场所火灾责任强制保险制度,将火灾公众责任险明确为法定保险。笔者认为,鉴于当下公众和商家对火灾公众责任险的态度,及火灾发生后给政府财政带来沉重负担的现实,乌鲁木齐德汇商厦大火应当引起我们亡羊补牢的决心,让它成为对社会提出的警示———强制推行火灾公众责任险势在必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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