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
四川新闻网-成都商报讯
(记者 陈东 实习记者 蓝岚)营业场所发生火灾,如果其购买了火灾公众责任险,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就由保险公司埋单。昨日,为了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,成都市公安局召开了动员工作会议。
2007年12月26日,成都市人民政府正式下发了《关于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意见》,明确了成都市展开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指导思想、工作目标、重点领域、工作措施,昨日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对落实市政府《意见》的动员部署。市公安局副局长何建生称,市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对民警的考核内容;从现在开始,根据属地原则,对火灾原因调查、损失核定、责任认定都以当地公安机关名义成立调查组,由消防牵头,维稳、刑侦部门介入,根据职责分工,具体负责处理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善后工作;对参保的单位要悬挂同意投保场所的保险标识标牌。据中国人保成都分公司副总经理谢川峰称,保险公司将在春节后,对火灾公众责任险进行全面推广。

